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企业必须缴!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小王:住房公积金是强制性缴纳的,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观点:“三金”(养老、医疗、失业)是强制性的,住房公积金只是一种福利待遇,不是强制性的,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福利情况决定缴纳还是不缴纳。 这种观点是误解和错误的。
判断住強制性公積金是否具有强制性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据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此外,《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工作条例》还规定了单位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法律环境责任。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或者一个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通过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研究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单位对于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根据申请中国人民需要法院没有强制要求执行。”可见,如果我们单位发展抱有从众消费心理活动或者存在侥幸心理,不遵纪守法,将付出沉重代价意外保險。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经营。 监督检查本市单位和职工缴纳、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单位违法,不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区县管理部门投诉。
单位不缴怎么办?
单位不缴员工可投诉,虽然住房公积金是必须缴纳的,但在现实中,有一些企不为员缴纳或少缴纳住房公积金。经常有网友留言称自己面临这种情况,“单位不缴纳公积金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注意!是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而不是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一般企业来说,单位进行逾期不缴或少缴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申请人民对于法院通过强制要求执行!
強制性公積金(中文: 強制性公積金), 通常縮寫為MPF( 強積金), 是香港居民退休的強制性儲蓄計畫(養老基金).
意外死亡和肢解(AD&D)保險是一類人壽保險,僅在被保險人發生導致死亡或特定嚴重傷害(如肢體喪失,癱瘓或失明)的保險事故時支付保險金.
健康保險提供全面的保障,也可以提供意外保險. 但人身意外保險僅限於與意外有關的住院費用. 這兩份保單在承保範圍,功能,保險金額等方面都有所不同.